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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 年)(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2  浏览次数:129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普及推广足球运动,全面振兴中国足球和建设体育强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和《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16]780号),制定本规划。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普及推广足球运动,全面振兴中国足球和建设体育强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和《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16]780号),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足球运动是具有广泛影响的世界性运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足球运动在我国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民健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发展体育产业,实现体育强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足球场地设施是发展足球运动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但目前我国现有足球场地设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足球运动需求不相适应。截至2013年底,全国拥有较好条件的足球场地1万余块,平均约13万人拥有一块足球场地,与足球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体育设施建设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科学规划建设足球场地设施,有利于增加足球场地有效供给,夯实足球运动发展基础,普及足球运动,提高足球运动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足球场地设施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中国足球振兴的基础性工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效增加供给,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为足球运动在全国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

——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群众健身、足球普及为导向,

以校园和社区为重点,积极建设群众身边的足球场地设施,大幅提高场地设施的覆盖率,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区域内人口数量及分布、

自然环境特点和现有体育设施资源等因素,合理布点布局,科学确定足球场地数量、类型及标准。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标准和

投入方面的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行。

——建管并重、提高效益。既要努力增加供给,又要盘活存

量资源,既要注重硬件建设,又要注重运行管理,不断提高足球场地设施利用效率。

三、目标和任务

   本规划所指足球场地包括5 人制、7 人制(8 人制)和11 人制场地;标准场地指11 人制足球场。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国足球场地数量超过7万块,平均每万人拥有

足球场地达到0.5块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0.7块以上。足球设施的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升,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普惠性强的足球场地设施网络。

(二)建设任务

全国建设足球场地约6 万块。

——修缮改造校园足球场地4 万块。坚持因地制宜,逐步

完善,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每个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 块以上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 块以上标准足球场地,其他学校创造条件建设适宜的足球场地。

——改造新建社会足球场地2 万块。除少数山区外,每个县

级行政区域至少建有2 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居住区应建有1 块5 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老旧居住区也要创造条件改造建设小型多样的场地设施。

——完善专业足球场地。新建2 个国家足球训练基地。依托

现有设施,建设一批省级足球训练基地。鼓励职业俱乐部完善各梯队比赛和训练场地。

四、建设方式和资金来源

(一)建设方式

——综合利用。立足整合资源,充分利用体育中心、公园绿

地、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足球运动场所。

——修缮改造。立足改善质量,对农村简易足球场地进行改

造,支持学校和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改善设施水平。

——新建扩容。立足填补空白,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

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布局布点,在缺乏足球场地的中小学校、城乡社区加快建设一批足球场地。

(二)资金筹措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地方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基

础性、公益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

以补助。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企业、个人和境外资本投资建

设、运营足球场地,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建设各类足球场地。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

委托管理、ppp 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地设施。

五、开放利用

——校园场地开放。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

下,加快推动校园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区场地资源共享机制,显著提高校园场地综合利用率。

——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政府投资兴

建的足球场地应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其他社会场地开放。引导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所

属的足球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营利性场地设施为群众健身服务。鼓励职业俱乐部以适当形式开放场地,供训练、比赛和参观学习。

——场地设施高效利用。建立场地设施的长效运营机制,明

确校园和公共足球场地开放的条件和要求,对设施状况、开放时间、收费价格等予以公开明示。

六、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政府领导负责,发展改革、体育、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税务、足协等部门参加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足球场地设施建设。

(二)编制地方规划

    各地根据本规划要求编制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渠道,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抓好政策落实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建设用地供给,落实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税费减免政策,执行好水、电、气、热等方面的价格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建设足球场地。加强足球场地建设运营和管理人才培养。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及时开展对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体育总局、全国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等部门负责本规划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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